被撤销的婚姻:携带无症状致病基因是否属于患有重大疾病? | 新京报

无临床症状的致病基因携带,是否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前应告知的“重大疾病”,成为该案双方争议的核心。因一份基因报告导致的撤销婚姻判决,也… [全文]

Instant View | 阅读报道 | 封存报道

更多来自 #新京报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