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當法規仍以「優生」為名──從美國墮胎權的倒退經驗反思台灣生育政策 | 報導者 參考美國憲法判決,當墮胎權被框限在個人自由而非生育正義,更容易在政治保守化的浪潮中被推翻。台灣應面對仍以優生為名,條文隱含對身障者生育權利限制、女性人流還須配偶同意的生育法規,以真正落實女性的生育自主。 阅读报道 | 封存报道 更多来自 #報導者 分享到: 共享到 X(在新窗口中打开) X 在 Facebook 上共享(在新窗口中打开) Facebook 赞 正在加载……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