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追訴期只能被司法永遠排除?童年性侵倖存者盼以釋憲敲開正義窄門 | 報導者 台灣一半以上性侵被害人為未成年,許多人長期無法向外求助,直到30多歲鼓起勇氣想尋求司法途徑卻不可得──2006年修法前,對兒童強制性交罪的追訴時效最長20年。如今有受害者聲請釋憲,試圖打開對童年性侵受害者的救濟或追訴權的「例外」管道。 阅读报道 | 封存报道 更多来自 #報導者 分享到: 共享到 X(在新窗口中打开) X 在 Facebook 上共享(在新窗口中打开) Facebook 赞 正在加载……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