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裁准多數法條暫時處分,6個月內宣判是否違憲 | 報導者 「國會改革」法案引發擴權爭議,憲法法庭今針對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調查權之行使、聽證會之舉行及《刑法》「藐視國會罪」六大部分都裁定暫時處分生效,只有少數條文可暫予適用。 阅读报道 | 封存报道 更多来自 #報導者 分享到: 共享到 X(在新窗口中打开) X 在 Facebook 上共享(在新窗口中打开) Facebook 赞 正在加载……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