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未成年人犯罪,除了降低刑责年龄还能怎么办? | 南方人物周刊 每当有低龄未成年人发生恶性触法和犯罪事件,往往会引发“继续降低刑责年龄”和“拿熊孩子没办法”的舆论声响。但一味降低刑责年龄并不能达到特殊预防效果,关键还在于如何使未达刑事责任的触刑未成年人能够得到有效的矫治。(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阅读报道 | 封存报道 更多来自 #南方人物周刊 分享到: 共享到 X(在新窗口中打开) X 在 Facebook 上共享(在新窗口中打开) Facebook 赞 正在加载…… Related